非危险品也要做SDS吗 我们对于世界的认识是逐步加深,逐步修正的。很多材料在经过多年的使用后才被人们发现其潜在的影响,而这些影响很有可能是不可逆转的毒性对人体的影响,很多药物的副作用就是如此。非要等到危害被发现时,相应的政策出台后,我们才对其进行相应的防护吗?所以我们提倡所有化工品都配备MSDS,并且需要随着人们对其的深入研究发现而对其MSDS进行相应的修订升级。 【基本信息】 中文名:四氯化锡五水合物 英文名:stannic chloride pentahydrate CAS号:10026-06-9 分子式:SnCl4 物理化学性质:无水四氯化锡是无色易流动的液体,熔点-33℃,沸点114.1℃。密度为2.226g/cm3。可与四氯化碳、乙醇、苯混溶,易溶于水,溶于汽油、二硫化碳、松节油等多数有机溶剂。
【主要用途】 用作媒染剂和有机合成上的氯化催化剂,并用于镀锡等。
【主要危害】 该品遇水放出可自燃的易燃气体。可能腐蚀金属。造成严重皮肤灼伤和眼损伤。可引起呼吸道刺激。对水生生物有害并具有长期持续影响。
【各国GHS分类】 物质名称:四氯化锡五水合物(CAS: 10026-06-9) 中国(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附件:危险化学品分类信息表)):
韩国NIER分类:
欧盟ECHA(这个物质不在在CLP法规中,以下分类为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库存物质分类(非强制性分类)):
以上列举了三个国家和地区的健康、物理、环境危害分类,具体的产品危害分类要求,应符合进口方的监管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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