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GHS实施情况
主要部门: 公共卫生部:食品药品管理局(FDA) 工业部:工业工程部(DIW) 运输部(MOT) 农业合作部(MOAC) 农业部门(DOA)
主要相关立法:
危险货物运输: 泰国的危险货物运输立法基于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建议书: 泰国规定第一卷(TP-Ⅰ)修订版:危险货物多式联运一般要求 2000 ( B.E. 2543); 泰国规定第二卷(TP-Ⅱ)修订版:危险货物公路和铁路运输要求 2004 (B.E. 2547); 泰国规定第三卷(TP- Ⅲ)修订版:危险货物内河航道运输要求。
危险物质分类: 危险物质危险分类和公示系统 2007 (B.E. 2250)
泰国的GHS法规则直接依据联合国GHS第三次修订版编制。生效日2012年3月13日(建议过渡期:有害物质法管理下的物质1年,混合物和产品5年),要求在2017年3月起所有混合物产品依据GHS进行分类并制作SDS和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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