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影液成分及用途 显影液是由显影剂及其它化学药品配制成,用来使已曝光感光材料显影的溶液。主要显影物质为显影剂,此外还有促进剂、保护剂、抑制剂及水等,包括硫酸、硝酸、苯、甲醇、卤化银、硼酸、对苯二酚等。因含有显影剂种类、数量不同,其它药品的多少和种类不同,显影作用有强有弱,可影响到影像的密度、反差、影调层次、颗粒度。显影液作为配制品(混合物),制作MSDS有其对应法规要求。其中,成分及其含量范围不同,MSDS也有区别。
制作准确显影液MSDS重要性 1.显影液出口过程中,一些企业编制MSDS由于不符合所在国的法律、规范要求,往往延误商机,甚至可能遭到法律的诉讼,从而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
2.在境内属化工品行业的外资企业,其产品遵循相关国际规范附有MSDS,从而能顺利在国内销售。相反,国内企业的产品尽管质量不差,价格优惠,由于没有附MSDS,致使销售不畅。
3.中国已于2008年6月18日发布《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内容和项目顺序》(GB/T 16483-2008)国家标准,并于2009年2月1日期正式实施。要求国内企业产品编制、附用MSDS。
4.在全球化的商贸活动中,企业的规范化、高标准的MSDS编制与应用,无疑可显示出企业的先进理念,生产、管理水平的高水准,从而有助于提高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品牌形象。
显影液MSDS内容 不同国家的MSDS称谓不同(美国、加拿大、澳洲及亚洲多国一般称MSDS,而欧洲及ISO称为SDS),同样,不同国家的(M)SDS内容也会有差别,所以在制作MSDS过程中,需要考虑到出口国的语言及相应MSDS法规。现在,越来越多的国家把MSDS法规向GHS靠拢,需要完成十六项信息。例如,显影液出口欧盟,MSDS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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