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经济效益和收益两个方面考虑,生产厂家自己编写MSDS并不合适。MSDS是根据产品进口国的法律规定要求编写的。编写时,要考虑到各国各州对化学产品管理的法律法规的不同。当产品扩大市场到一个新的国家时,MSDS编写人员还要再去熟识这个国家关于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生产厂家如想自己编制MSDS,需要培养专门人才,也难保证所编写MSDS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基本信息】 4-氟苯胺(CAS:371-40-4) 别名:4-氟苯胺 英文名:4-Fluoroaniline;p-fluoroaniline
【主要用途】 用作染料中间体。
【主要危害】 健康危害 侵入途径:吸入、食入、经皮吸收。 健康危害:吸入、摄入或经皮肤吸收可能引起死亡。蒸气或烟雾对眼、粘膜、上呼吸道、皮肤有刺激性。进入体内可导致形成高铁血红蛋白血症。高浓度时可引起发绀,这种症状可持续2-4小时或更长时间。 毒理学资料及环境行为 急性毒性:LD50:417mg/kg(大鼠经口) 危险特性:遇明火、高热可燃。与强氧化剂可发生反应。受高热分解放出有毒的气体。 燃烧(分解)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氧化氮、氟化氢。
【各国GHS分类】 (SDS第二部分化学品危险性分类) 中国(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附件:危险化学品分类信息表)):
日本NITE分类(NITE Chemical Risk Information Platform (NITE-CHRIP)):
欧盟CLP分类:
注:表中标记“*”的类别,是指在有充分依据的条件下,该化学品可以采用更严格的类别。例如分类为“急性毒性-经口,类别3*”,如果有充分依据,可分类为更严格的“急性毒性-经口,类别2”。
以上例举了三个国家和地区的健康、物理、环境危害,具体出口的产品,应符合进口国的监管法规以及GHS分类。
声明:以上内容为诚通MSDS专业服务中心(现改为临安科达认证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原创内容,如需转载,请标明出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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