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味抄袭SDS的风险: 目前,国内不少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采用两种方法来编制MSDS(SDS):一是抄袭国外大公司相同产品的MSDS(SDS);另一种是通过购买少量国外相同产品,从而获得卖方提供MSDS(SDS),然后把它改成自己产品的MSDS(实际上,即使不购买卖方的产品,只要索取,一般外国公司均会提供他们产品的MSDS)。 第一种方法可能存在两个问题:一是相似化学品的毒性数据(LD50)可能相差很大,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影响也不一样;二是如果网上的MSDS(SDS)是数年以前公布的,那么相应的数据或法规就很有可能已更新;第二种方法不会存在上述的问题,但是如果你的产品为混合物,一般说来,你很难在国外找到完全相同产品的企业。就算有,卖方产品的有关法律条文不一定符合你买方所在国的要求。
【基本信息】 3-碘-1-丙烯(CAS:556-56-9) 别名:3-碘丙烯;烯丙基碘;碘代烯丙基 英文名:3-iodo-1-propene;3-iodpropene;allyl iodide
【主要用途】 用于有机合成。
【主要危害】 一、健康危害 侵入途径:吸入、食入、经皮吸收。 健康危害:本品蒸气及其雾对眼、皮肤和上呼吸道系统有强烈的刺激性。 二、毒理学资料及环境行为 危险特性:遇高热、明火或与氧化剂能燃烧。并散发出有毒气体。 燃烧(分解)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碘化氢。
【各国GHS分类】 (SDS第二部分化学品危险性分类) 中国(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附件:危险化学品分类信息表)):
日本NITE分类(NITE Chemical Risk Information Platform (NITE-CHRIP)):
欧盟CLP分类 (EC) 1272/2008 附件 VI 附表 3.1:
注:表中标记“*”的类别,是指在有充分依据的条件下,该化学品可以采用更严格的类别。例如分类为“急性毒性-经口,类别3*”,如果有充分依据,可分类为更严格的“急性毒性-经口,类别2”。 以上列举了三个国家和地区的健康、物理、环境危害分类,具体的产品危害分类要求,应符合进口方的监管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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