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SDS有什么要求?
SDS规定的十六大项内容在编写时不能随意删除或合并,其顺序不可随意变更。各项目填写的要求、边界和层次,按"填写指南"进行。其中十六大项为必填项,而每个小项可有三种选择,标明[A]项者,为必填项;标明[B]项者,此项若无数据,应写明无数据原因(如无资料、无意义);标明[C]项者,若无数据,此项可略。
【基本信息】 1-丁烯(CAS:106-98-9) 英文名:but-1-ene 1-丁烯(分子式:C4H8 分子量:56.11)在室温和常压下为无色、可燃性气体。能溶于大多数有机溶剂,不溶于水,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1-丁烯在高浓度下可作为麻醉剂。其毒性约是乙烯的4.5倍。
【主要用途】 1-丁烯为重要的基础化工原料之一,是合成仲丁醇、脱氢制丁二烯的原料。与甲醛反应生成异戊二烯,可制成不同分子量的聚异丁烯聚合物以用作润滑油添加剂、树脂等,水合制叔丁醇,氧化制有机玻璃的单体甲基丙烯酸甲酯。
【主要危害】 1.急性毒性LC50:420000mg/m3(小鼠吸入,2h) 2.刺激性 : 暂无资料 3.亚急性与慢性毒性: 小鼠吸入6%本品,20次,处死后尸检见支气管、骨髓等呈刺激性病变。大鼠吸入100mg/m3,140d(连续),血胆碱酯酶活性下降,白细胞总数减少。
【各国GHS分类】 (SDS第二部分化学品危险性分类)
中国(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附件:危险化学品分类信息表)):
日本NITE分类(NITE Chemical Risk Information Platform (NITE-CHRIP)):
欧盟CLP分类 (EC) 1272/2008 附件 VI 附表 3.1:
注:表中标记“*”的类别,是指在有充分依据的条件下,该化学品可以采用更严格的类别。例如分类为“急性毒性-经口,类别3*”,如果有充分依据,可分类为更严格的“急性毒性-经口,类别2”。
以上列举了三个国家和地区的健康、物理、环境危害分类,具体的产品危害分类要求,应符合进口方的监管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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