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DS需不需要认证检测? SDS并不是检测或认证的概念。很多公司为了更高的利润,往往会对客户声称,SDS是权威的检测报告,必须他们出具并加盖公章。其实这种说法是错误的。SDS是一份根据法规编制的综合性技术资料,虽然里面涉及到很多数据,但是如果没有特殊要求,这些数据并不一定经测试获得。
【基本信息】 丁烯醇(CAS:6117-91-5) 英文名:2-buten-1-ol;crotonylalcohol;crotyl alcohol;propenyl carbinol
【主要用途】 用作化学中间体,制造杀虫剂、增塑剂、医药、涂料等。
【主要危害】 健康危害:吸入、摄入或经皮肤吸收对身体有害。高浓度丁烯醇对眼睛、皮肤、粘膜和呼吸道有强烈的刺激作用。中毒表现有烧灼感、咳嗽、喘息、喉炎、气短、头痛、恶心和呕吐。 危险特性: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氧化剂可发生反应。容易自聚,聚合反应随着温度的上升而急骤加剧。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燃爆危险:本品易燃,有毒,具强刺激性。 有害燃烧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各国GHS分类】 (SDS第二部分化学品危险性分类) 中国(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附件:危险化学品分类信息表)):
日本NITE分类(NITE Chemical Risk Information Platform (NITE-CHRIP)):
欧盟CLP分类 (EC) 1272/2008 附件 VI 附表 3.1:
注:表中标记“*”的类别,是指在有充分依据的条件下,该化学品可以采用更严格的类别。例如分类为“急性毒性-经口,类别3*”,如果有充分依据,可分类为更严格的“急性毒性-经口,类别2”。
以上列举了三个国家和地区的健康、物理、环境危害分类,具体的产品危害分类要求,应符合进口方的监管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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