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6-三硝基苯酚(干的或含水<30%)MSDS报告(化学安全技术说明书) 发布时间:2008-08-22 10:10:37
第一部分:化学品及企业标志 |
化学品中文名称:2,4,6-三硝基苯酚(干的或含水<30%) |
化学品俗名或商品名:苦味酸 |
化学品英文名称:2,4,6-trinitrophenol(dry or wetted with less, by mass);Picric acid |
企业名称: |
地址: |
电子邮件地址: |
邮编: |
技术说明书编码: |
生效日期: |
企业应急电话(国家或地区代码)(区号)(电话号码): |
传真号码(国家或地区代码)(区号)(电话号码): |
国家应急电话: |
分子式:C6H3N3O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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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害物成分 |
浓度 |
CAS NO |
2,4,6-三硝基苯酚(干的或含水<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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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89-1 |
第三部分:危险品概述 |
危险性类别:第 1 类 爆炸品 |
侵入途径:吸入、食入、经皮吸收。 |
健康危害:使皮肤黄染,对皮肤的刺激很强,引起接触性皮炎。亦能引起结膜炎和支气管炎。 长期接触可引起头痛、头晕、恶心、呕吐、食欲减退、腹泻和发热等症状。有时可引起末梢神经炎、膀胱刺激症状以及肝、肾损害。人口服1~2克,即可引起严重中毒。 |
环境危害: |
燃爆危险:本品属爆炸品,易燃,具刺激性。 |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
吸 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
食 入: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
危险特征:受热、接触明火、或受到摩擦、震动、撞击时可发生爆炸。与强氧化剂接触可发生化学反应。与重金属粉末能起化学反应生成金属盐, 增加敏感度。 |
有害燃烧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氧化物。 |
灭火方法:消防人员须在有防爆掩蔽处操作。用大量水灭火。遇大火须远离以防炸伤。在物料附近失火,须用水保持容器冷却。禁止用砂土压盖。 |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
应急行动: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面具(全面罩),穿防毒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避免震动、撞击和摩擦。小量泄漏:避免扬尘,用洁净的铲子收集于干燥、洁净、有盖的容器中,转移至安全场所。大量泄漏:用水润湿,然后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
操作处置注意事项:密闭操作,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紧袖工作服,长筒胶鞋,戴橡胶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避免产生粉尘。避免与氧化剂、碱类、重金属粉末接触。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禁止震动、撞击和摩擦。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
储存注意事项: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的专用爆炸品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控制在 0℃以下。应与氧化剂、碱类、重金属粉末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合适的材料收容泄漏物。禁止震动、撞击和摩擦。 |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治 |
最高容许浓度:中国MAC:-- |
最高容许浓度:前苏联MAC:0.1 |
监测方法:高级液相色谱法 |
工程控制: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 |
呼吸系统防护:空气中粉尘浓度超标时,佩戴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应该佩戴空气呼吸器。 |
眼睛防护: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
身体防护:穿紧袖工作服,长筒胶鞋。 |
手防护:戴橡胶手套。 |
其他防护: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完毕,淋浴更衣。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实行就业前和定期的体检。 |
第九部分:理化特征 |
外观与性状:淡黄色晶状固体,无臭,味苦。 |
Ph值: |
熔点(℃): 121.8 |
相对密度(水=1): 1.76 |
沸点(℃): >300(爆炸) |
相对密度(空气=1): 7.90 |
饱和蒸汽压(kPa): 无资料 |
燃烧热(Kj/mol): 2558.0 |
临界温度(℃): 无资料 |
临界压力(MPa): 无资料 |
辛醇/水分配系数: 2.03 |
闪点(℃): 无意义 |
引燃温度(℃): 无资料 |
爆炸下限[%(V/V)]: 无资料 |
爆炸上限[%(V/V)]: 无资料 |
最小点火能(mJ): 无资料 |
最大爆炸压力(MPa): 无资料 |
溶解性:可混溶,溶于热水、醇、苯、乙醚等。 |
主要用途:用于制造炸药、染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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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部分: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
稳定性:稳定 |
聚合危害: |
避免接触的条件:光照。 |
禁配物:强氧化剂、强碱、重金属粉末。 |
分解产物: |
第十一部分:毒理学资料 |
急性毒性(LD50):56.3 mg/kg(小鼠腹腔) |
LC50:无资料 |
刺激性: |
致敏性: |
致突变性: |
致畸性: |
第十二部分:生态学资料 |
生态毒性: |
生物降解性: |
非生物降解性: |
其它有害作用:该物质对环境可能有危害,对水体应给予特别注意。 |
第十三部分:废弃处理 |
废弃物性质: |
废弃处置方法: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在公安部门指定地点引爆。 |
废弃注意事项: |
第十四部分:运输信息 |
危险货物编号:11057 |
UN编号:0154 |
包装标志:爆炸品 |
包装类别:O52 |
包装方法:干品:四层纸袋或塑料袋外榫槽接缝木箱;螺纹口玻璃瓶或塑料瓶外普通木箱(禁止使用金属容器)。湿品:玻璃瓶或塑料瓶(严密封口)外塑料盒。 |
运输注意事项:凭到达地公安机关的运输证托运。铁路运输时应严格按照铁道部《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中的危险货物配装表进行配装。货车编组,应按照《车辆编组隔离表》进行。起运时包装要完整,装载应稳妥。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车速要加以控制,避免颠簸、震荡。不得与酸、碱、盐类、氧化剂、易燃可燃物、自燃物品、金属粉末等危险物品及钢铁材料器具混装。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中途停留时应严格选择停放地点,远离高压电源、火源和高温场所,要与其它车辆隔离并留有专人看管,禁止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 |
第十五部分:法规信息 |
法规信息: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 《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05)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2005) 《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GB16483-2000)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13690-92) |
第十六部分:其它信息 |
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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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时间: |
填表部门: |
数据审核单位: |
修改说明: |
其他信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