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是一个化学品生产和进出口大国,实施GHS将有助于我国对化学品正确分类和标识,这不仅会保护人类和环境还会促进我国化学品进出口贸易的发展和对外交流。目前,国内只有一些化工企业对产品按GHS标准进行了分类和标识,大部分企业还不太了解GHS,甚至产品没有安全数据表。
【基本信息】 3-乙基吡啶(CAS:536-78-7) 别名:- 英文名:3-ethyl pyridine
【主要用途】 用于有机合成。
【主要危害】 其健康危害: 有毒。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接触可引起头痛、恶心和呕吐等。 环境危害: 对环境有危害。 燃爆危险: 本品易燃,具刺激性。 危险特性: 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氧化剂能发生强烈反应。受高热分解放出有毒的气体。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各国GHS分类】(SDS第二部分化学品危险性分类) 中国(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附件:危险化学品分类信息表)):
日本NITE分类(NITE Chemical Risk Information Platform (NITE-CHRIP)):
欧盟CLP分类 (EC) 1272/2008 附件 VI 附表 3.1:
注:表中标记“*”的类别,是指在有充分依据的条件下,该化学品可以采用更严格的类别。例如分类为“急性毒性-经口,类别3*”,如果有充分依据,可分类为更严格的“急性毒性-经口,类别2”。
以上列举了三个国家和地区的健康、物理、环境危害分类,具体的产品危害分类要求,应符合进口方的监管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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