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SDS 土耳其目前已实施GHS,化学品分类,标签和SDS主要有以下两个法规:土耳其CLP法规(Turkish CLP Regulation):危险品分类、标签、包装有关规定;土耳其SDS法规(Turkish SDS Regulation):危险品安全技术说明书(SDS)编写的有关规定。这两个法规对准土耳其SDS和标签要求与欧盟REACH和CLP法规相对应。土耳其作为欧盟候选国,其GHS实施要求基本与欧盟CLP与REACH一致。然而,土耳其的安全数据表和标签也有自己的附加要求。
一、分类 使用GHS统一分类。分类和标签须申报环境部和城市发展部。
二、标签 语言:土耳其语。 标签有关规定参照GHS标准的有关规定。 化学物质成分及含量须体现在标签上。 标签上部能体现“该产品无毒无害”的字句。
三、安全技术说明书(SDS) 语言:土耳其语。 采用16个项目的SDS格式。 提供的SDS必须是专业性的,经过土耳其SDS认证专家认证的。 须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SDS)的附件给环境部和城市发展部(MoEU)。
如果供应商需要对自己产品的配方进行保密(即:隐藏某些成份),供应商须将申请提交到环境部和城市发展部(MoEU)获得使用替代名称的核准。这种替代名称只能在6年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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