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31日,日本厚生劳动省修订了部分职业安全卫生条例,以防止化学物质引起职业安全事故。其中有关SDS和标签的修改有以下几条。
一、有关SDS等通知方法的灵活性 在取得接收方同意后以以下形式交付: 1、文件交付、磁盘、光盘和其他交付介质交付都可被接受; 2、传真、电子邮件; 3、附有SDS的网址或者二维码。 以上内容于2022年5月31日起施行。
二、定期更新SDS中的“健康危害”分类 5年确认一次SDS的健康危害分类,其中如有健康危害分类的变化,需要在一年内对SDS做出更新,并通知所有SDS的接收方。2023年4月1日起施行。
三、SDS项目的新增及优化 1、SDS中新增预期用途及相关使用注意事项。 2、现不允许用跨度为10%的浓度范围来标记化学品的含量,例如:A物质:15%可表示为A物质:10-20%,新规下这是不允许的;且只允许用百分比来显示物质含量,不允许用:ppm、mg/L等其他标记方式标记物质含量。 注:特殊情况下,可适当放宽标记要求,例如:某产品中的某个成分由于其产品特性及技术限制,无法明确其准确含量的情况下,可使用浓度范围。 以上内容于2024年4月1日施行。
四、标签 1、当产品从A容器转移到B容器,也需要贴标签; 2、当产品生产出来存储在某个容器中时,也需要贴标签。 以上内容2023年4月1日施行。
声明:以上内容为诚通MSDS专业服务中心(现改为临安科达认证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原创内容,如需转载,请标明出处,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