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执行GHS 1.危害物质及其混合物之分类,物理性危害、健康及环境危害; 2.危害物质之标示(Labelling),图式、警示语、危害警告讯息; 3.危害物质之物质安全资料表(MSDS/SDS)制作,16大项内容; 4.化学品预防危害必要之安全卫生教育培训; 5.GHS应用模式。运输上,GHS之应用类似目前之运输要求,将不使用GHS标示所要求之警示语及危害文字说明;工作场所,除环境危害之外,所有GHS组件均被采纳; 6.运输及作业场所(实验室)标示(例)。外包装:将易燃液体运输标示附在包装箱上;内包装将GHS危险警告标示附在塑料瓶上。
【基本信息】 1,4-二乙基苯(CAS:105-05-5) 别名:对二乙基苯 英文名:1,4-diethylbenzene;p-diethylbenzene
【主要用途】 主要用作溶剂。
【主要危害】 侵入途径:吸入、食入、经皮吸收。 健康危害:蒸气或雾对眼、粘膜和上呼吸道有刺激性。对皮肤有刺激性。动物实验观察到急性中毒有麻醉作用和神经肌肉兴奋性增强。 毒理学资料及环境行为 急性毒性:LD50:1200mg/kg(大鼠吸入) 危险特性:易燃,遇明火、高热或与氧化剂接触,有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燃烧(分解)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各国GHS分类】 (SDS第二部分化学品危险性分类) 中国(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附件:危险化学品分类信息表)):
日本NITE分类(NITE Chemical Risk Information Platform (NITE-CHRIP)):
欧盟CLP分类:
注:表中标记“*”的类别,是指在有充分依据的条件下,该化学品可以采用更严格的类别。例如分类为“急性毒性-经口,类别3*”,如果有充分依据,可分类为更严格的“急性毒性-经口,类别2”。
以上例举了三个国家和地区的健康、物理、环境危害,具体出口的产品,应符合进口国的监管法规以及GHS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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