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上主要国家执行的SDS法规标准:
a) 联合国版: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
【基本信息】 二甲氨基甲酰氯(CAS:79-44-7) 英文名:dimethylcarbamoyl chloride
【主要用途】 用作医药、农药中间体
【主要危害】 健康危害:对眼睛、皮肤粘膜和呼吸道有强烈的刺激作用。吸入可能由于喉、支气管的痉挛、水肿、炎症、化学性肺炎、肺水肿而致死。中毒表现有烧灼感、咳嗽、喘息、喉炎、气短、头痛、恶心、呕吐。 急性毒性:LD501000mg/kg(大鼠经口);LC50180ppm,6小时(大鼠吸入) 危险特性:遇明火、高热可燃。受热或遇水分解放热, 放出有毒的腐蚀性烟气。有腐蚀性。 燃烧(分解)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氧化氮、氯化氢。
【各国GHS分类】 (SDS第二部分化学品危险性分类) 中国(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附件:危险化学品分类信息表)):
日本NITE分类(NITE Chemical Risk Information Platform (NITE-CHRIP)):
欧盟CLP分类 (EC) 1272/2008 附件 VI 附表 3.1:
注:表中标记“*”的类别,是指在有充分依据的条件下,该化学品可以采用更严格的类别。例如分类为“急性毒性-经口,类别3*”,如果有充分依据,可分类为更严格的“急性毒性-经口,类别2”。
以上列举了三个国家和地区的健康、物理、环境危害分类,具体的产品危害分类要求,应符合进口方的监管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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