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品安全说明书(SDS)和安全标签是国际规章和法规对化学品安全管理的重要关注点,目前《联合国化学品分类与标签全球统一协调制度》(GHS制度)、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591号令)、欧盟《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与限制法规》(REACh法规)、《欧盟物质和混合物的分类、标签和包装法规》(CLP法规)等都对化学品SDS和标签提出了明确要求。以下是法规简介及相关条款。
【基本信息】 中文名:二氯异丙基醚;二氯异丙醚 英文名:dichloro isopropyl ether;nemamol CAS号:108-60-1 分子式:C6H12Cl2O 物理化学性质:原油为淡黄色液体,具有特殊的刺激性臭味,对热、光和水稳定。
【主要用途】 用用作脂、蜡、润滑脂的溶剂和去漆剂、去垢剂、萃取剂。
【主要危害】 该品为可燃液体。吸入致命。可引起呼吸道刺激。对器官造成损害(肝脏)。对水生生物有害并具有长期持续影响。
【各国GHS分类】 物质名称:二氯异丙基醚(CAS: 108-60-1) 中国(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附件:危险化学品分类信息表)):
日本NITE分类(NITE Chemical Risk Information Platform (NITE-CHRIP)):
欧盟ECHA(这个物质不在在CLP法规中,以下分类为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库存物质分类(非强制性分类)):
以上例举了三个国家和地区的健康、物理、环境危害,具体出口的产品,应符合进口国的监管法规以及GHS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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