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主要用途】 选择性芽前除草剂,是一种高效、低毒的旱田、水田除草剂。可安全地用于大豆、玉米、花生、甘蔗、棉花和水稻等作物。杀菌谱较广,对一年生单子叶禾本科和许多阔叶杂草有效。以杂草将出土前、水稻本田插秧后3至7天施药为宜,北方每公顷1~1.5kg,南方每公顷0.5~1kg,在保持水层3cm左右条件下制成毒土撒施。秧田(旱育秧田或湿润秧田)播种后覆土1cm以上再将药剂施于土表,每公顷施药1~1.5kg。旱田在播种苗前施药,北方每公顷4~6kg,南方每公顷2~4kg。 本制剂可与2,4-滴混用,以扩大杀草谱,并提高对某些双子叶杂草和多年生杂草的防效。
【主要危害】 对皮肤刺激性很大,施药和拌药时必须戴上胶手套及口罩防毒用具。
【各国GHS分类】(SDS第二部分化学品危险性分类) 中国(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附件:危险化学品分类信息表)):
日本NITE分类(NITE Chemical Risk Information Platform (NITE-CHRIP)):
欧盟CLP分类 (EC) 1272/2008 附件 VI 附表 3.1:
注:表中标记“*”的类别,是指在有充分依据的条件下,该化学品可以采用更严格的类别。例如分类为“急性毒性-经口,类别3*”,如果有充分依据,可分类为更严格的“急性毒性-经口,类别2”。 以上列举了三个国家和地区的健康、物理、环境危害分类,具体的产品危害分类要求,应符合进口方的监管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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