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物质可通过非生物或生物过程或者两个过程的组合所降解。目前有许多确定降解的标准方法或试验。下面将介绍非生物降解性中的水解。本文无意对降解性试验方法做一个全面的综述,而只是将其中一些方法用于水生危害分类。 水解是亲核体(nucleophile)H2O 或OH-与化学物质发生反应,化学物质的一个(离去)基团与一个OH 基交换。许多化合物,特别是酸的衍生物,容易发生水解。 水解既可以是非生物的,也可以是生物的,但对于试验而言,只考虑非生物水解。水解可在不同的pH 值下通过相同的机理发生,有中性、酸性或碱性催化的水解,而且水解率可能在很大程度与pH 值有关。 目前,一般有两种评价非生物水解的准则,经合组织试验准则111“水解随着pH 值变化”(相当于OPPTS 835.2110)和OPPTS 835.2130“水解随着pH 值和温度变化”。 在经合组织试验准则111 中,确定在纯缓冲水中不同pH 值的总体水解率。试验分为两部分。初步试验用于对水解率未知的化学物质进行试验;详细试验用于对已知是水解不稳定的化学物质或初步试验表明可快速水解的化学物质进行试验。 在初步试验中,在50℃环境中通常可以检测的pH 值范围内(pH 值为4、7 和9),在试验5 天后,检测缓冲液中的化学物质浓度。如果化学物质浓度减小不到10%,则该物质被认为是水解稳定的,否则可考虑进行详细试验。 在详细试验中,通过检测化学物质浓度随时间的变化,确定在三个pH 值(4、7 和9)下的总体水解率。水解率应在不同温度下确定,以便有可能内插或者外推到与环境相关的温度。OPPTS835.2130 试验在试验设计方面几乎与经合组织试验准则111 一样,主要不同之处是对数据的处理。 应该注意的是,除水解以外,试验确定的水解速率常数中包括其他所有可能在给定试验条件下在没有光照的情况下发生的非生物转化。现已发现,在自然水和纯水中的水解速率在很大程度上是一致的(OPPTS 835.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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