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1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公开征求对《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强制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根据国家标准委下达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完成了《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强制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工作。 GB 15258-XXXX,根据联合国GHS(第10修订版),主要修订包含:增加了危险化学品安全信息码、更改了危险性说明先后顺序、增加了折叠标签的要求等等。 下面主要讲下危险化学品安全信息码: 标签要素: 包括化学品标识、象形图、警示词、危险性说明、防范说明、应急咨询电话、供应商标识、危险化学品安全信息码、资料参阅提示语等。 危险化学品安全信息码: 在国内流通的危险化学品,在进入流通环节前,应提供危险化学品安全信息码或与危险化学品安全信息码融合的其他二维码。 应用示例
注:上述红框内的为“危险化学品安全信息码” 危险化学品安全信息码简介: 安全信息码由危险化学品安全信息码中文字符、二维码、应急管理部缩写标志“MEM”、危险化学品登记号或顺序号四部分组成。 危险化学品安全信息码(以下简称二维码)是由危险化学品登记号或序列号、单元识别代码、查询网址等组成,承载危险化学品危险特性和安全处置等信息的二维码符号。每一个企业生产、进口的每一种危险化学品对应唯一的安全信息码。 用户扫描安全信息码可以获得的内容主要包括:化学品名称、中文别名、CAS号、化学品登记号、企业名称、应急咨询服务电话、警示词、象形图、危险性说明、急救措施、泄漏应急处置、灭火方法等,并可下载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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