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7日,山西省朔州市山阴县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爆炸事故,造成8人死亡。调查发现,该公司名义上从事饲料生产,实际上非法生产2-硝基-3-甲基苯甲酸,通过“挂羊头卖狗肉”方式蓄意逃避监管,在非法生产过程中发生爆炸。 2-硝基-3-甲基苯甲酸的GHS分类: 2-硝基-3-甲基苯甲酸(CAS:1975-50-4),其外观为白色至略黄色结晶粉末,用作医药中间体。
《全球统一制度》(GHS)象形图:
虽然其危险性评估没有爆炸的风险,但是这类化工产品属于高危硝化品类,生产过程对工艺、设备、安全防护有着极高的专业要求,可这家企业完全不具备相关生产条件,安全设施严重缺失,作业人员也未经过系统的安全培训,甚至为了躲避检查选择夜间违规作业,最终因反应热失控引发剧烈爆炸。
国务院安委办已对这起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明确要求山西省对事故提级调查,彻查事故背后的深层原因,厘清从组织者到出租方、从业人员的全链条责任,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从严从重追责问责。事故的深入调查仍在稳步推进,后续的追责结果、行业整改措施也将持续落地,相关部门明确表示,对这类漠视生命的非法生产行为,绝不姑息、绝不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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