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牵头部门: 厚生劳动省、经济产业省、环境省、国土交通省
2.相关法律法规: (1)劳动安全卫生法 (2)有毒有害物质控制法 3.实施情况 2001-2004年: 现状与差距分析;举办一系列国家层面和区域层面的GHS提高认识和能力培训活动 2005年: 发布GHS第一版日语版本;修订劳动安全卫生法以适应实施GHS标签和安全技术说明书的要求;厚生劳动省提出在自愿的基础上,工业行业在有毒有害物质控制法的框架下实施GHS标签;按照GHS的要求发布国家标准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内容和项目顺序(JIS Z 7250:2005);启动GHS分类项目;出版GHS分类手册和技术导则. 2006:出版GHS第一修订版日语版本;出版国家标准:基于GHS的化学品标签(JIS Z 7251:2006)(GHS标准标签基本要素);开始实施修订后的劳动安全卫生法(2006年12月1日)。 2007:按照劳动安全卫生法、有毒有害物质控制法、化学物质控制法进行化学物质分类,结果公布在国家技术和评价研究院(NITE)网站,政府分类结果不是强制的;发布GHS第二修订版日语版本。在东京举行第一次中日韩化学品政策对话。 2008:混合物分类在线工具;修订GHS分类手册和技术导则;在NITE网站上公布1500种化学物质分类结果;完成149种物质分类;在韩国首尔召开第二次中日韩化学品政策对话。 2009:发布国家标准:基于GHS的化学品分类;GHS日语版再次修订对355种物质进行了分类。 以上信息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