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CLP法规
CLP法规(欧盟化学品分类、标签和包装法规)规定:
【基本信息】 氟化铅(CAS:7783-46-2) 别名:二氟化铅 英文名:lead difluoride;lead fluoride
【主要用途】 熔接剂成分。还原剂和除硫剂。晶体氟化铅可用作红外线分光材料(能使红外线透过),也可用于同步加速器。用作红外线分光材料及同步加速器材料、熔接剂及除硫剂
【主要危害】 侵入途径:吸入、食入。 健康危害:二氟化铅对粘膜、呼吸道、眼睛、皮肤有强烈的刺激作用。吸入后,可能引起喉及支气管的炎症、水肿、痉挛及化学性肺炎、肺水肿而致死。中毒表现有烧灼感、咳嗽、喘息、喉炎、气短、头痛、恶心和呕吐。 慢性影响:对肾有损害作用,可引起神经系统功能紊乱。铅对生殖功能、胚胎、胎儿及生后的发育都有不良影响,引起血清钙减少,发生氟骨症等。 危险特性:未有特殊的燃烧爆炸特性。 燃烧(分解)产物:氟化氢、氧化铅。
【各国GHS分类】 (SDS第二部分化学品危险性分类) 中国(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附件:危险化学品分类信息表)):
日本NITE分类(NITE Chemical Risk Information Platform (NITE-CHRIP)):
欧盟CLP分类:
注:表中标记“*”的类别,是指在有充分依据的条件下,该化学品可以采用更严格的类别。例如分类为“急性毒性-经口,类别3*”,如果有充分依据,可分类为更严格的“急性毒性-经口,类别2”。
以上例举了三个国家和地区的健康、物理、环境危害分类,具体的产品危害分类要求,应符合进口方的监管法规及GHS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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