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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品装配组的分类及其兼容性

定义: 爆炸性物质,是固体或液体物质 (或物质混合物),自身能够通过化学反应产生气体, 其温度、压力和速度高到能对周围造成破坏。烟火物质即使不放出气体也包括在内; 烟火物质,是通过不起爆的自持放热化学反应,用来产生热、光、声、气或烟的效果或综合


定义:

    爆炸性物质,是固体或液体物质(或物质混合物),自身能够通过化学反应产生气体,

其温度、压力和速度高到能对周围造成破坏。烟火物质即使不放出气体也包括在内;

    烟火物质,是通过不起爆的自持放热化学反应,用来产生热、光、声、气或烟的效果或综合效果的物质或物质混合物;

    爆炸性物品,是含有一种或几种爆炸性物质的物品;

    减敏的,是将一种物质(或减敏剂)加入爆炸物中,以增加搬运和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减敏剂使爆炸物不敏感或降低爆炸物对以下情况的敏感度:热、振动、撞击、打击或摩擦。典型的减敏剂有蜡、纸、水、聚合物(如氯氟聚合物),醇和油(如凡士林油和石蜡)等,但并不限于此列。

配装组(分类符号):

同时爆炸品根据其具有的危险性类型,划为六个项中的一项(1.1至1.6项)和十三个配装组中的一个,被认为可以相容的各种爆炸性物质和物品列为一个配装组。

配装组(分类符号)

待分类的物质或物品的说明

配装组

分类符号

一级爆炸性物质

A

1.1A

含有一级爆炸性物质、而不含有两种或两种以上有效保护装置的物品。某些物品,例如爆破用雷管、爆破用雷管组件和帽形起爆器包括在内,尽管这些物品不含有一级炸药

B

1.1B

1.2B

1.4B

推进性爆炸物质,或其他爆燃性爆炸物质,或含有这类爆炸物质的物品

C

1.1C

1.2C

1.3C

1.4C

二级起爆物质、黑火药或含有二级起爆物质的物品,无引发装置和发射药;或含有一级爆炸性物质和两种或两种以上有效保护装置的物品

D

1.1D

1.2D

1.4D

1.5D

注以上只列举部分配装组(分类符号),具体详见“规章范本”。

配装组定义,彼此之间是不相容的,此乃有意为之,但属于配装组S 的物质或物品除外。由于配装组S 的标准是一种以实验为依据的标准,因此划入这个配装组,应经过划1.4项所需的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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